“一本台账”摸清底数
要求全省各地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对农村各类食品销售主体资格逐一清查登记,建立监管台账,分类指导帮扶,切实做到底数清、户数明、情况熟。目前,全省已清查登记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以及第三方冷库等农村食品销售主体12.29万家。
“一张清单”盯紧重点
开展农村食品销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五个重点”(重点品种、重点问题、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研究制定省级农村食品销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问题清单。同时要求各地坚持问题导向,排查风险隐患,分类梳理汇总,建立起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重点问题清单,明确治理措施,有效消除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个标准”示范引领
持续推进农村食品示范店创建活动,提升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省局制定了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标准,涵盖“七要二不六公示”等基本要求,明确申报、考评、公示等流程。经广泛宣传和大力引导,全省各地今年共申请创建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1041家。各地通过样板建设、示范引领,有力带动了全省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运营,有效提升了我省农村食品销售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