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方便食品260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180批次,全部合格;罐头14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74批次,其中合格268批次,不合格6批次;冷冻饮品150批次,其中合格149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68批次,其中合格67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25批次,其中合格23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汤仁湍菜店经营的圆茄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永盛鲜汇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经营的沃柑,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黄砚宗商店经营的草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北京天赐百果园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牛立亭(大洋路批发市场叶菜2道)经营的油麦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标称皇宴都享生态农业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吕家一亩园水果超市经营的山楂片(干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
7.北京希科兴隆菜店经营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标称开原市富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旺发利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真意草莓(牛奶草莓口味雪糕),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北京鑫念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勺子、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