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创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甘草桃片
(一)基本情况。
济南创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甘草桃片(生产日期:2022年11月8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和处置情况。
2023年1月4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济南创拓商贸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不直接发货,接到订单后转交第三方发货,该批次不合格甘草桃片购进8袋共计4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甘草桃片。
济南创拓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菌落总数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济南创拓商贸有限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8元并处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市监处罚〔2023〕0513号。
二、山东天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挂面
(一)基本情况。
山东天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荞麦挂面(生产日期:2023年4月1日),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Q/HTQ0001S-2021《花色挂面》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和处置情况。
2023年6月15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山东天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生产不合格挂面7500包,共计150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荞麦挂面。山东天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要求依法进行了召回。
山东天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给予山东天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警告、没收原料荞麦粉39袋、没收违法所得8325元并处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市监处罚〔2023〕19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