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国际邮寄方式运抵美国的人类食品和动物食品预先通报中应包含邮局名称和邮件编号;签发拒绝食品进口或扣留食品通知后,预先通报信息和食品设施注册信息应在一定的时限内向FDA提交。FDA使用预先通报信息来确定什么样的食品在输入美国时需要进行检验。为了有效地检测违反了FDA要求的进口食品,FDA应能够确定并检验通过国际邮寄方式进口的食品。获得通过国际邮寄方式将食品寄达美国的邮局名称和食品邮件编号,有助于FDA更好地加强与美国邮政局(USPS)、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CBP)及其它机构间的合作,以跟踪和检验具有生物恐怖主义风险的相关食品。目前,FDA尚不能获取此类信息。许多食品都通过邮件方式进口,这些邮寄食品和其它进口食品一样,会对美国食品供应造成风险。此外,规定食品拒绝进口后和扣留后相关信息提交的时限要求,可减少相关食品在输入港的停留、扣留时间,从而减少费用和支出。新要求还将有助于FDA减轻对多次和重复提交的信息审核负担,更有效地利用FDA相关资源。评议截止期限为在美国联邦公报上公布后90天。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da.gov/food/cfsan-constituent-updates/fda-proposes-amendments-its-regulation-prior-notice-imported-human-and-animal-f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