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为:撤销2006年《食品安全法》第16(5)条(2020.9.25发布)对于无包装/散装的糖果,存放糖果的容器/托盘上必须标注产品的“最佳食用日期”的要求。销售者可以选择自愿在无包装/散装糖果的容器或托盘上标注产品的“最佳食用日期”。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ssai.gov.in/upload/advisories/2023/11/654b5a8a34050Letter%20for%20best%20before%20date%20in%20case%20of%20sweet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