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社会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体系建设,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与归集行为,推进追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数据高度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践,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农质标函〔2023〕51号)要求,组织起草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术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编码与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数据格式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数据接口规范》等四项追溯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请于2023年12月20日(周三)前将意见反馈表以书面文件形式函复部农安中心(有无意见均需书面反馈),并将Word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四项追溯行业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按照文件要求提出反馈意见,并将意见反馈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成PDF电子文档,连同意见反馈表Word电子版本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
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社会有关单位和个人登录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网站(网址:www.aqsc.agri.cn),进入首页“滚动新闻”或“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标准文本、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
部农安中心质量追溯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希艳,010-59198512;张梦飞,010-59198557;指定邮箱:ncpzlzs@126.com。
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术语》(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
2.《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编码与标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数据格式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
4.《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数据接口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