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14日、11月17日和11月21日,先后三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均显示当事人于2022年8月7日生产的“淮山薏米饼”,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29.6元、罚款99000元、责令停产停业15天的行政处罚。
本案警示
国家法律允许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但前提条件是,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范围和剂量规范使用,让消费者吃得安全放心。
对于此类违反《食品安全法》的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
供稿:执法处、白云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