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浏阳市聚康油茶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冷榨油茶籽油,酸价(KOH)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T 11765-2018《油茶籽油》要求。
(二)洞口县龙口山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雪峰龙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绥宁县绿洲山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绿洲山泉
(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麻阳长河御泉水厂生产销售的皓峰山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安仁县风仙寺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风仙寺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双峰县祥和粮食制品加工厂生产销售的谢师傅青树坪肉沫粉(方便米粉),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Q/LSXP 0001S-202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方便米粉》要求。
(七)平江县万福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优质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长沙市雨花区陈正锦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南佳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油外婆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佳森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九)麻阳鑫茂糖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麻阳鑫茂糖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麻阳古法红糖,干燥失重项目不符合GB/T35885-2018《红糖》要求。麻阳鑫茂糖果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湖南仰康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纯葛粉(淀粉),霉菌和酵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湖南体育职业学院使用的复用菜盘(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长沙市开福区俊润超市销售的小香芹,毒死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邵阳市大祥区九鲜步步强超市销售的小米红(辣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宁远新百家商贸有限公司杨家岭分公司销售的基围虾(海水虾),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平江县梅仙镇星源购物广场销售的泡椒(皱皮椒)(辣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宁乡市鹏泰百货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芹(芹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郴州市北湖区同心超市销售的长豆角,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醴陵市时代乐购食品商行销售的付菜(芹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通道侗族自治县县溪镇市场内(王云俊)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溆浦县佳惠百货兆隆有限公司销售的白长豆角(虹豆),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邵阳、岳阳、郴州、永州、怀化、娄底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