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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12-07 15:41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18类产品20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0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发现的问题为农药残留超标。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共18类产品20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0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为农药残留超标。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琼海嘉积雪清蔬菜摊生产销售的绿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二)琼海嘉积雪清蔬菜摊生产销售的黑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三)屯昌屯城惠琴蔬菜摊销售的水芹,检验项目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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