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订初榨植物油和改性植物油等定义,如初榨植物油指完全通过温度受控的机械压榨过程获得的植物油,该过程不会改变油的性质,后续还可以采取洗涤、倾析、离心和过滤等进一步处理;
(2)明确复合食用植物油的定义和产品范围,即含有2种或2种以上不同植物来源油脂的产品,但含有仅作为调味或风味物质的多种油脂的产品不属于复合植物油;
(3)补充规定改性植物油的保质期为24个月;
(4)规定氢化植物油的标签名称必须标注“氢化”字样等。
该决议将于2024年1月2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in.gov.br/web/dou/-/resolucao-rdc-n-829-de-1-de-dezembro-de-2023-528490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