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分装与包装、销售、配送等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更好地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我会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指导下,组织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及食品经营相关企业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反馈至联系人。
联 系 人:赵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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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
2.《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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