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郴州长福商贸有限公司三分部销售的,标称郴州市年年有东江鱼特色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江大坝鸭(热加工熟肉制品)(鸭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凤凰县星源商行销售的,标称贵州松桃白果清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苗苗纯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华容县青山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天然山泉饮用水(其他类饮用水),耗氧量(以Oz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华容县青山山泉水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慈利县三农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永兴县康云山泉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永兴县康云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湖南欧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电导率项目不符合食品国家标准规定。湖南欧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湖南炎陵县野谷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炎陵黄桃酒-白兰地,甲醇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同时不符合Q/YGx] 0001S-202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黄桃白兰地》要求。湖南炎陵县野谷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汨罗市晶乐食品有限公司归义坊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省顺天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桑菩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及GB/T 27588-2011《露酒》要求。
(九)湖南天恒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原味葵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湖南汇邻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辣豆千(白)(餐饮自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规定。
(十一)湖南徐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沙湾公园分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吉首市好兄弟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株洲、岳阳、张家界、郴州、湘西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