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专家:
陈君石 中国工程院院士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
【专家解读】
观点1:阿斯巴甜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以及很多国家和地区政府批准使用的甜味剂
阿斯巴甜是由食物中的天冬氨酸和苯丙氨酸两种氨基酸化合而成,化学名称是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其甜度约为蔗糖的100-200倍,且味道好、能量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批准阿斯巴甜作为食品添加剂,可用于冷冻饮品、口香糖、糖果、焙烤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碳酸饮料等食品。目前全球已有90多个国家/地区政府批准阿斯巴甜作为食品甜味剂。我国批准阿斯巴甜用于碳酸饮料、面包、糕点、口香糖、糖果、冷冻饮品等食品。
观点2:IARC和JECFA两个报告对阿斯巴甜致癌性证据的评价是一致的,都认为阿斯巴甜的致癌证据有限或不足
在此次IARC和JECFA的报告发布之前,国际评估机构和专家已对阿斯巴甜的致癌性进行多次评价分析,且自2019年起,WHO曾多次梳理阿斯巴甜相关人类研究和动物试验研究,均认为阿斯巴甜对人体不具有致癌性。此次IARC和JECFA的报告采用了最近的研究结果,但并未推翻此前研究结论。
世界卫生组织于2023年7月14日同时发布IARC和JECFA对阿斯巴甜的评估报告。IARC根据对癌症(特别是肝细胞癌)发生的有限证据,将阿斯巴甜归类为2B类致癌物。JECFA对阿斯巴甜开展了全面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包括膳食暴露水平(第三次评估),认为阿斯巴甜致癌的证据不足,重申了只要不超过每日允许摄入量(40 mg/kg BW),就是安全的。尽管从表面文字来看,这两个报告的结论是矛盾的,但实质上两个报告对阿斯巴甜致癌性证据的评价是一致的“。作为评价依据的三个重要方面——动物试验、人群研究和作用机理,IARC报告中的提法是”证据有限“,而JECFA报告中则是”证据不具说服力“。显然,两者没有明显差别。
IARC作为世卫组织下面的一个专业科研机构,没有风险管理职能,从未提出禁用物质名单,包括已列入致癌物名单的红肉、中式咸鱼、酒精、香烟等。而JECFA则是一个从事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的国际专家委员会,其评价结果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的主要依据。因此,从食品安全监管的角度,世界各国都以JECFA评估报告作为主要依据,再考虑到国情,来做出管理决定。
观点3:我国居民阿斯巴甜摄入量远低于目前国际普遍采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健康风险很低
基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的阿斯巴甜在食品中的最大添加量,结合2018年中国居民含阿斯巴甜食品消费量数据,计算我国居民的阿斯巴甜摄入水平。结果显示,我国居民每日平均摄入量和极端摄入量(第九十九百分位数)均远低于目前国际普遍采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说明健康风险很低。2023年7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联合国家癌症中心的发布中声称,阿斯巴甜按照我国现行标准规范使用是安全的。
【专家建议】
要理性看待阿斯巴甜,不必过于恐慌。在WHO的声明中,假设没有其他方面的食物摄入,以1罐含有200-300毫克阿斯巴甜的饮料为例,一名体重70千克的成年人每天要饮用9~14罐以上才会超过每日容许摄入量。因此,消费在者正常饮用情况下,不会有健康风险,不必过于恐慌。同时,行业也要持续加强食品科学领域的科普宣传,用通用易懂的语言传递深奥的科学内涵,提升全民科学素养,使人们在面对各种解读时,能够自己辨识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