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葫芦岛市按照《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的要求,部署各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各项工作措施。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及校外供餐单位共663家,推荐各级社会共治代表、学生以及家长代表3000余人组建我市校园监督员队伍。
我市各级食安办会同市场监管、教育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辖区内聘任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开展全覆盖培训,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能够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职责。
12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兴城市市场监管局走进兴城市一高中,组织校园监督员开展社会监督活动。活动中,深入学校食堂一线,对食品原材料贮存、设备设施维护、加工制作环节、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自查、信息公示、相关制度执行以及学校校长负责制等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形成有力监督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