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食品名称及主要原料标示要求
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命名原则主要是针对主要原料的,并规定了部分分类产品主料添加量及其标示要求,而SB/T 10379-2012无相应内容,表1为征求意见稿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征求意见稿)对食品名称命名和主要原料标示要求的对比。
注: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中,干制品投料量应以相应新鲜食品投料量结合其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
从上表可知,征求意见稿规定主要原料满足某些要求才能体现在食品名称中,且不论是否强调了相应原料都应标示出其添加量,严于GB 7718-2011及GB 7718征求意见稿,但对菜肴制品和汤羹制品没有额外规定。
二
食品伙伴网解读
2023年“羊肉卷检出猪、鸭成分”热点事件,引发消费者对食品真实性的质疑。按照本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以单一的羊肉为主要原料,产品可命名为“羊肉卷”,但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肉类为主要原料,产品则不能命名为“羊肉卷”。上述事件中的产品,使用羊肉,并同时使用猪肉和(或)鸭肉成分,命名为“羊肉卷”或将不再符合本标准要求。
征求意见稿对速冻调制食品命名及标签标示有更高要求,或将有助于相应分类产品的规范,并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征求意见稿对菜肴制品和汤羹制品没有额外规定,并删除了SB/T 10379-2012对菜肴制品主要原料比例的要求和汤料制品固形物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促进这两个分类产品的发展。
三
其他标签标识要求
征求意见稿规定,产品标签应注明产品类别、速冻、即食或非即食,以及烹调加工方式,与GB 19295的规定一致。
征求意见稿中的水产制品,属于动物性水产制品,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未强制要求标识产品类别、速冻、即食或非即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