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期)》(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2期),其中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 。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4年第2期)涉及无锡市滨湖区赵桂荣水产店销售的鲫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滨湖区赵桂荣水产店,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14.5公斤,销售单价32元/公斤,已全部售出,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当事人予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锡滨市监处罚〔2023〕00167号)。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