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种产品的术语和定义;
(2)标签食品名称按使用 水果的质量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标明所用水果的名称;使用由三种或以上水果,则名称可由“水果混合物”等取代,水果含量以“每100g食品由水果制成(以克计)”表示,总糖含量以“每100g总糖含量(以克计)”表示;
(3)生产每1000g不同品质级数果酱时的水果用量要求(如普通品质:腰果160g、百香果60g;特级:腰果230g、百香果80gg等;
(4)生产普通品质果酱、果冻、非柑橘类果酱、甜栗子泥时,水果、果肉、果泥等可进行加热、冷却、冻干干燥、使用二氧化硫等加工处理,可加入蜂蜜酒类香料等成分;
(5)其他各类水果在生产时的规定(如柑橘类果皮、天竺葵叶可用于生产果冻,生产草莓、覆盆子、醋栗、红醋栗和李子果酱果冻时,可以添加甜菜根汁等)。
更多详情参见:https://minagro.gov.ua/npa/pro-zatverdzhennya-vimog-do-fruktovih-dzhemiv-zhele-marmeladiv-ta-pidsolodzhenogo-kashtanovogo-py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