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以特殊食品经营户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是否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明确设置特殊食品“专区标识”;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是否与普通食品或其他食品混放销售;是否对特殊食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户存在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设置专柜销售特殊食品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经营户开展现场宣传,督促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特殊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20余家。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回头看”,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走深走实,推动辖区特殊食品秩序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