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来到太原市田和食品集团水产区、肉类区、粮油区,现场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上游检测证明、索证索票、标识标签、生产日期、储存条件等进行了检查,并安排食品检验机构(太原海关技术中心)现场对水产品(淡水鱼、淡水虾)、肉类(猪、牛、羊肉)和粮油进行了随机抽检,共抽样12批次。检查人员对索证索票不完整、上游票据不全的经营户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要求市场开办方充分利用好快检室的功能,加大对热销食品的快检频次,保证节日市场食品安全。
春节前后,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2024年“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持续对食品生产企业、重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及农(集)贸市场和节日期间集体聚餐企业生产经营的36类节日热销食品、食材进行安全抽检和督导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