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安排部署,1月16日,太原市食安办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01会议室组织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引领”项目专题推进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食安办主任郝淑贞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城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科协等“示范引领”项目牵头(配合)单位以及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
市食安办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围绕13个“示范引领”项目,对照《太原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引领项目任务分解表》,从项目内容、评价方式、材料清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13个“示范引领”项目工作专班人员就项目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交流发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各自职责任务。
会议指出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更是事关群众福祉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对于筑牢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营造食品产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
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戮力同心、主动作为,对照创建标准,按照市委抓工作落实的“543”工作体系,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以非常之力和志在必得的决心信心坚决创成。
会议要求
要强化工作落实,坚持目标导向,着力在四个方面发力。
一是要树立对标对表意识抓落实。要学习创建成功的兄弟城市,特别是先进地区的创建经验,主动学习借鉴、善于拿来,将“他山之石”转化为我们的“工作良策”,以“一项目一片一册”(即:一个项目、一个汇报片、一个资料手册)高标准高要求抓好“示范引领”项目建设,真正让每个项目既立足实际,又有创新引领性,实现弯道超车、直道加速,变“跟跑”为“领跑”。
二是要坚持清单工作法抓落实。要准确理解“示范引领”项目内容和评价方式,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做到上传资料与集中答辩、纸质资料、现场检查互相印证,保持一致,确保每项任务的各环节、各链条落到实处。
三是要坚持专班工作法抓落实。要发挥13个项目工作专班的优势,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挖掘亮点、展示成果,专班牵头单位要定期组织会议进行研讨,集中力量推进工作;市食安办要牵头抓总,定期协调解决专班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构建起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工作链条。
四是要运用好督查机制。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台账管理和联席会议、督导检查、专项督办制度,根据创建工作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定期开展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