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聚餐要报告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型聚餐活动,举办人或者承办人应提前3天将聚餐时间、地点、餐次、人数、菜单、承办厨师等内容向村(居)民委员会报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
聚餐场所要卫生
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应远离粪坑、旱厕、畜禽圈、垃圾场(站)等污染源。完善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对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彻底清扫消毒,保持环境清洁。用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厨师身体要健康
承办聚餐宴席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衣、帽、口罩,加工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患有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制作。
采购食品要查验
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物质、腐烂变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严禁采购野生蘑菇、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生动物血、生蜂蜜和散装熟卤食;严禁使用药食同源目录以外的药材自制泡酒和加工制作菜肴。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检查,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饭菜应烧熟煮透
饭菜务必烧熟煮透,餐饮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等要生熟分开,做好的饭菜要防鼠、防蝇、防尘、防投毒。剩饭剩菜要冷藏,食用前要彻底加热煮沸。严格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危险物品要管好
醇基燃料要实行专人管理,加入颜色警示,并使用有危险化学品标签标识的容器贮存,防止作为白酒误饮。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和就餐场所内,避免当作食品误食或混入食品引发安全事故。
文明用餐莫浪费
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等文明聚餐理念,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不要攀比、不要浪费,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发现问题要报告
聚餐后如出现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医院(卫生院)治疗,并向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食品安全风险时,应当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以拨打“1234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