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婴幼儿配方液态奶(以下称液态婴配)是以水、生乳、脱盐乳清(粉)、植物油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原料,经高温灭菌后达到商业无菌的液态产品,一般常温储运,保质期不超过12个月。液态婴配具有水分含量高、营养丰富的产品特点,微生物控制、稳定性、产品包装等生产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要求较婴配乳粉更高。尽管我国已经制定发布了液态婴配的产品标准和良好生产规范标准,但由于液态婴配注册及生产许可要求等相关配套法规未能完善,导致液态婴配一直无法合规生产。
2024年1月1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鉴于液态婴配较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更高,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将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修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此举意味着液态婴配注册管理或将落地,液态婴配合规生产或将顺理成章。接下来,食品伙伴网跟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液态婴配的逐步合规之路。
一
液态婴配-初露头角
在1989版和1997版早期婴配国家标准中,只规定了婴幼儿配方粉状产品的相关要求,并未涉及液态婴配产品。自2010版婴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始,首次规定婴配产品包含液态形态,并制定了液态婴配产品相关要求。2021版婴配新国标虽删除了婴配“液态或粉状”的状态描述,但液态婴配产品也包含在内。液态婴配产品标准已建立,但相关配套法规并未完善。
二
液态婴配-生产规范
基于当前市场生产调研现状及其国际标准修订的趋势,2023年9月25日,《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3790-2023)修订发布。此次修订重点增加了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相关要求。包括新增液态(生产)工艺定义;新增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一般作业区关于液态产品的要求;新增液态婴配生产清洁作业区静态/动态标准控制要求;新增液态婴配的无菌灌装和热力杀菌评估要求;新增对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过程特殊要求进行规定;新增液态产 品罐装密封操作人员、清洁和消毒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等。
为了充分适应产品注册的需求,新版《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将于2024年9月6日实施,给予企业1年的过渡期。新版《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修订,为液态婴配生产质量控制提供了标准依据。
三
生产许可-意见征集
随着消费者对液态婴配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为规范液态婴配生产许可,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11月1日发布了《婴幼儿配方液态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共七章46条,内容包括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人员管理、管理制度等,新增液态婴配生产许可食品类别目录。整体结构与2022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致,《征求意见稿》结合现行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配方注册以及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3)要求,从原辅料到产品的整个生产实施全过程管理。液态婴配由此迎来了更新的进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为液态婴配合规生产注入了新的生机。
四
液态婴配-趋势展望
市场监管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实施注册管理已有8年,形成了完整的工作程序、完善的制度规范和完备的运行管理体系,为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开年之“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为液态婴配的合规之路再添“一把火”。或许不久将来,液态婴配注册管理办法、注册材料及流程等相关配套法规将进一步完善,促使液态婴配生产有法可依。食品伙伴网拥有专业的特殊食品注册申报团队,及丰富的注册申报经验,并协助多家企业顺利通过婴配产品配方注册申报,欢迎大家垂询。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