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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二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2-03 07:36 来源:昌平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好又好小吃店(招牌:东北大馅饺子;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五街营坊胡同9号)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北京诚靓昌南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招牌:中国兰州牛肉拉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五街道署胡同1号)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郭纪顺舫日用百货商店(招牌:刘氏煎饼凉皮;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五街道署胡同3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美豹美味小吃店(招牌:牛杂面板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五街煤市口胡同5-4号)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孟宪福小吃店(招牌:干嘣鸡;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80号-01〈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6、北京伟翔坤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山西刀削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中心北街20号1号等11幢内10幢〈2号〉)操作间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7、北京王红旗烩面馆(招牌:河南烩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西关村新水丰西100米)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8、北京皖来京小吃部(招牌:皖来京小吃部;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安福街43号)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9、北京半塔晓秧小吃店(招牌:半塔晓秧小吃店;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594号院1号〈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日期: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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