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金浦广场连锁店销售的国产甜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共计54公斤,货值494.64元;已销售54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使用农药过量导致。浦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32.99元,罚款2000元。
2、沃尔玛(江苏)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京赛虹桥分店销售的活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共计10公斤,货值418元;已销售10公斤,共计10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养殖环节造成。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1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