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巴南区叁老表摊摊串串餐饮服务餐馆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开州区双尚食品经营部永先市场店销售的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路24号附8号谭苹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梁平区博源百货商行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南川区东上海鲜经营部销售的黄腊丁,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