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发现,2023年实施的标准中,国家标准200项、地方标准335项、行业标准412项、团体标准311项,其他41项。其中,行业标准涉及粮食行业标准、进出口行业标准、农业标准、水产标准、化工标准、轻工标准、机械行业标准、林业行业标准等。地方标准涉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东、山西、湖北、湖南、河南、河北、陕西、内蒙古、福建、江苏、云南、四川、广西、广东、江西、青海、辽宁、黑龙江、吉林、贵州、云南、海南、宁夏、内蒙古、新疆等。
按月度分析,2023年6月实施标准数量最多,有150项,其次为3月有149项,2月有146项。
据统计,2023年实施的标准中,代替标准有259项,新增标准有1040项,新增标准占标准总数的80.06%。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新增标准数量相对于2022年的1229项,同比下降了84.62%。
2023年实施的标准中,下面这些标准需要特别注意:
《GB 31650.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及21项兽药残留检测标准方法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是《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与《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配套使用。
该标准新增兽药有得曲恩特、因灭汀、洛美沙星、氯芬新、美洛昔康、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氟苯脲;扩大阿莫西林、氨苄西林和安普霉素等28种兽药的限量要求范围,涉及动物种类:火鸡、鸡、家禽、牛、猪;新增烯丙孕素、氟尼辛、加米霉素、马波沙星、莫奈太尔、泰拉霉素的兽药分类描述;修订兽药氟尼辛的动物种类和靶组织描述;修订泰拉霉素的残留标志物名称,靶组织描述以及在猪的脂肪和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GB10765-2021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6-2021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以及《GB10767-2021幼儿配方食品》三项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于2023年2月22日起正式实施。
上述三项标准中,GB10765-2021修订替换《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GB10766-2021和GB10767-2021修订替代《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三项新标准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一起构成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体系。新国标明确了婴儿、较大婴儿的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概念;对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最大值进行了修订或增加,对宏量营养素进行修订等。
《GB 2763.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于2023年5月1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是《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可与GB 2763-2021配套使用。GB 2763.1不仅仅增加了蔬菜、水果中农药限量值的数量,更是首次将肉类、动物内脏、动物脂肪、蛋类、生乳等动物源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要求纳入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该标准对韭菜中的农药杀菌剂“腐霉利”的残留限量标准,从之前的0.2mg/kg上调为5mg/kg。
《GB 276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于2023年6月30日起正式实施。
《GB 276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是在《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第1号修改单的基础上,对应用原则、可食用部分术语定义、部分食品中铅、镉、砷、汞等指标都做了进一步完善,还修改了食品中锡限量指标的注释用词及标注位置、包装饮用水中污染物限量引用的检验方法、附录A食品类别(名称)说明中的部分分类,增加了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折算比例。
《GB 4806.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于2023年6月30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代替《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主要变化有修改了范围、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检测方法、迁移试验、附录A和附录B,增加了其他技术要求、附录C。
据悉,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指的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种已经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以下简称食品)接触,或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包括涂蜡纸、硅油纸和纸浆模塑制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新增了1,3-二氯-2-丙醇(1,3-DCP)和3-氯-1,2-丙二醇(3-MCPD)的残留限量,并增加测定方法附录C。
氯丙醇主要来源于纸张中广泛使用的湿强剂(聚酰胺-环氧氯丙烷树脂)、环氧氯丙烷改性的淀粉等添加剂的水解产物。对于造纸行业建议通过调整聚酰胺-环氧氯丙烷树脂湿强剂配方和工艺来予以管控。对于销售企业应严格落实产品的进货查验制度,必要时及时送检以确保产品符合新标准的要求。
《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代替了《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据悉,在适用范围方面,该标准适用于境内生产销售和境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不适用于出口产品、赠品和非卖品。在术语定义方面,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销售包装、综合商品、单件等的含义。在包装层数计算方面,明确网兜、抽屉式包装等算作一层,固定食品的半托、袋泡茶的内膜袋等不算一层。在包装空隙率计算方面,进一步明确包装的提手、扣件、绑绳等计入包装体积;茶叶一般不属于充气包装产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不能放大2倍。在月饼混装方面,根据“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要求,月饼包装中不能放入红酒、茶叶、刀叉等其他产品,必要时可放入食品用脱氧剂、冰袋等防止月饼变质的产品。
食品伙伴网在此提醒相关生产企业,仔细研究新老标准的变化,及时按照新标准优化生产加工流程,调整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同时对人员做好相关培训,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进口食品企业,及时向国外贸易方传达我国标准新要求,督促国外生产商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尽量从源头遏制不合格产品进口;全面了解相关标准要求变化和具体实施期限,及时更新产品检测要求,确保产品符合我国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密切关注国内外食品风险预警信息,加强与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协调,降低进口产品不合格风险。
2023年实施的部分食品领域国家标准
序号
|
标准编号及名称
|
实施日期
|
代替标准号
|
1
|
2023/2/22
|
GB 10765-2010
|
|
2
|
2023/2/22
|
GB 10767-2010
|
|
3
|
2023/2/22
|
GB 10767-2010
|
|
4
|
2023/2/1
|
||
5
|
2023/2/1
|
||
6
|
2023/2/1
|
||
7
|
2023/2/1
|
||
8
|
2023/2/1
|
||
9
|
2023/2/1
|
||
10
|
2023/2/1
|
||
11
|
2023/2/1
|
||
12
|
2023/2/1
|
GB/T 22942-2008
|
|
13
|
2023/2/1
|
||
14
|
2023/2/1
|
||
15
|
2023/2/1
|
||
16
|
2023/2/1
|
||
17
|
2023/2/1
|
GB/T 22286-2008|GB/T 21313-2007
|
|
18
|
2023/2/1
|
||
19
|
2023/2/1
|
||
20
|
2023/2/1
|
||
21
|
2023/2/1
|
||
22
|
2023/2/1
|
GB/T 22989-2008
|
|
23
|
2023/2/1
|
GB/T 22968-2008
|
|
24
|
2023/2/1
|
||
25
|
2023/2/1
|
||
26
|
2023/3/1
|
||
27
|
2023/3/1
|
||
28
|
2023/3/1
|
||
29
|
2023/3/1
|
||
30
|
2023/3/1
|
||
31
|
2023/3/1
|
||
32
|
2023/3/1
|
||
33
|
2023/3/1
|
||
34
|
2023/3/1
|
||
35
|
2023/3/1
|
农业部1782号公告-6-2012
|
|
36
|
2023/3/1
|
||
37
|
2023/4/1
|
GB 5749-2006
|
|
38
|
2023/5/11
|
||
39
|
2023/6/30
|
GB 2762-2017
|
|
40
|
2023/6/30
|
GB 14930.1-2015
|
|
41
|
2023/6/30
|
GB 4806.8-2016
|
|
42
|
2023/9/1
|
GB 23350-2009
|
|
43
|
2023/12/1
|
GB 1351-2008
|
|
44
|
2023/12/1
|
GB 1352-2009
|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