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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2-18 13:22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共4类产品12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不合格。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共4类产品12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洋浦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检验项目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洋浦文化广场店销售的生鱼,检验项目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临高调楼健华豆腐摊销售的老豆腐,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儋州分所。
 
  (二)万宁万城符娇艳豆腐店销售的嫩豆腐,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琼海分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日期: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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