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7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8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9期)涉及我市5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镇江市丹徒区新城东方易购超市华山街店销售的标称启东市强兴水产品厂生产的即食海蜇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生产日期为2023-07-02。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1月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丹徒区新城东方易购超市华山街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50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销售14袋,发布召回未有消费者退货,剩余36袋进行了退货处理。因当事人已履行相应法律义务,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徒市监不罚 〔2024〕8号。
二、在丹阳市云阳镇娟娟好多多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武进高新区宏昌食品厂生产的虎皮卷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生产日期为2023-10-2。
(二)核查处置情况。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1月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丹阳市云阳镇娟娟好多多副食品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2.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已履行相应法律义务,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丹市监处罚〔2024〕25号。
三、在丹阳市百家兴市场黄林方销售的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生产日期为2023-05-26。
(二)核查处置情况。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6月2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丹阳市百家兴市场黄林方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5.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已履行相应法律义务,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丹市监处罚〔2023〕00350号。
四、在镇江市润州区吉客隆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苏润食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沙琪玛(芝麻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生产日期为2023-03-06。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润州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1月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丹阳市百家兴市场黄林方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已销售4.47公斤,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已履行相应法律义务,镇江市润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免予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沙琪玛0.532公斤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镇润市监处罚〔2023〕40024号。
五、镇江市丹徒区宝堰潘随心生鲜超市销售的花生米(生干籽类)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生产日期为2023-10-10。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1月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丹徒区宝堰潘随心生鲜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17.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已履行相应法律义务,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徒市监不罚 〔2024〕1号。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