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等6类食品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市精华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合肥庐阳区故晨土菜馆自制的咸肉(自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巢湖市烔炀镇黄斌水产销售部销售的昂刺鱼(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合肥市蜀山区炉鱼岛餐饮店使用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安徽润宜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淮合花园店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丰县、庐阳区、巢湖市、蜀山区、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