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增平均能量含量、每份等定义;
(2)补充规定豁免进行能量声称的产品类型,包括产品标签已标注营养成分表或标签表面积小于100平方厘米等;
(3)规定了酒精饮料能量声称的信息内容和参考标注格式,包括每个独立销售包装的产品中包含的食品份数、每份具体数量以及每份含有的能量等;
(4)酒精饮料能量声称标注的注意事项,如每份或100ml的平均能量含量小于40 kJ,在能量声称中可不标注具体数值,直接标注为“小于40 kJ”等。
该提案意见征集期至2023年3月20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code/proposals/Pages/Proposal-P1059---Energy-labelling-on-alcoholic-beverages.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