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制好疫病,发展可持续畜牧业,确保食品供应;重点是防止和严格处理非法向越南走私和运输牲畜(水牛、牛、猪等)、家禽(鸡、鸭等)、养殖龙虾、养殖鱼类;
(2)成立打击非法越境贸易、运输对象专项案件,对走私动物产品、水产品等的来源、档案、检疫文件、原产地进行正规化检查;
(3)加强对进口动物及其产品、水产品在企业口岸和仓库的检查、监测和严格控制,凡发现进口货不符合进口条件或非法进口的,必须实行再出口、没收或销毁,同时依法严肃处理有违法行为的组织和个人。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customs.gov.vn/index.jsp?pageId=2&aid=194658&cid=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