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增供人类消费水产品的加工人员能力和培训要求;
(2)规定供人类消费的进口水产品及其原料(鱼油、鱼粉除外)标签上应标注来源物种的学名;
(3)新增“最慢冷却点”等水产品加工术语;
(4)修订水产品易感病原体或传染病的确认和排除标准等。该规程同样适用于出口水产品的加工过程管理,生效日期为2024年3月1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pi.govt.nz/dmsdocument/34746-Processing-of-Seafood-Products-Operational-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