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围绕酒类批发经销商、连锁经营企业、专卖店、便利店,以茅台、五粮液及其它高档酒为重点检查品类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经营主体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质,是否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查验记录等制度,是否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是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采购台账,是否按要求保存相关进货凭证,是否通过非法渠道进货。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向酒类经营市场主体发放《致酒类等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要求市场主体应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把好进货查验关,守法诚信经营。截至目前,共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警告4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高档酒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提货券”、提供高档酒变现渠道等行为,控源头、堵“变现”,彻底斩断灰色交易链,全力保障高档酒市场经营规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