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组织辖区内肉类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开约谈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同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压实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履职尽责,加强执法监督
此次检查以辖区内的肉类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馆等为重点对象,一是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是否达标、食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二是检查经营主体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检查肉品品质,查看经营的肉品是否新鲜,是否存在有异味、色泽不正常等情况。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使用马肉、猪肉等冒充驴肉非法生产加工行为。五是检查经营者是否规范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行业自律。
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659家次,发现问题40处,已全部完成整改,签订承诺书1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