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地走访及行政约谈会,了解了各外卖平台开展外卖封签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建议及需求,同时传达学习了《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强调了《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关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在网上公示营业执照、食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并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未按照规定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密封的,送餐人员有权拒绝送餐,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的规定。各外卖平台须严格履行法律义务,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外卖封签工作。
下一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外卖平台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