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把好原料采购关,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不使用受洪涝灾害影响的腐败变质食材以及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肉类等食品原料。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督促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洗消毒餐饮具,防止有害生物污染食品。恢复生产经营前应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做好食品原料清理、环境清洁、设备检修、用具消毒等工作,确保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二、食品生产者要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加强采购、存储、使用、运输各环节的风险管控,特别关注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成品等因储存不当受到洪水浸泡、出现腐败变质等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做好水源监测,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三、食品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防范因水淹浸泡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流入市场。
四、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不得直接使用地表水加工制作餐食。
五、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要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六、受灾地区群众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注意饮食安全,不饮用不洁净的水,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材,不食用死因不明畜禽和来历不明食品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湿米粉等,不食用被水淹泡过已经腐烂的蔬菜水果以及霉变的大米、玉米、花生等;不食用有破损、涨袋、胖听、锈蚀等现象的罐头或利乐包(铝箔包)等食品,密封完好的罐头类食品要用洁净水清洗外周后方可食用;对受断电超过24小时的冰箱储存食物在食用前应确认其是否腐败变质,腐败变质食材要及时丢弃;加工餐食要做到烧熟煮透;不采食野生蘑菇、野菜、野果等,不捕捞食用野生河豚鱼及其制品,预防引发食物中毒。
广大消费者要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