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行动重点聚焦辖区内农批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生鲜门店等经营主体的照明情况,通过查看肉类、蔬菜和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照明灯具、光源颜色和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严格排查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并对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步向经营者宣传普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推进经营户运用“浙食链”进行追溯管理,引导经营户自觉依法诚信经营。
截至目前,已检查相关单位138家,发现不规范照明设备36盏,均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我市食品生产销售规范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