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9类食品53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开州区明英副食经营部销售的红美人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渝北区宴国轩烤肉餐饮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荣昌区广顺街道万佳鸿生活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璧山区世玲餐馆销售的美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庆绿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九龙坡区元春佳白酒酿造坊生产的高粱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七)秀山县小冉天天鲜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