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肉类、禽肉、野味和兔肉生产加工企业应保存生产记录等关键信息,并按照要求通过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向FSIS提交相关信息;如禽肉加工企业应在每个批次产品生产过程中填写6510-7号FSIS表格,并在生产结束后向FSIS提交;
(2)FSIS将根据企业提交信息开展官方检查活动、制定官方抽样计划以及编制年度报告和预算,同时FSIS也会向美国农业部下属其他相关机构如动植物检疫局(APHIS)、农业销售服务局(AMS)等通报相关肉类企业信息和数据。
该公告将在2024年4月16日的联邦公报上正式发布,意见反馈期为60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4-0799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