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网络交易的快速发展,网络订餐方便快捷,种类丰富,外卖解决一日三餐已然成为许多人的
生活日常。外卖
食品安全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若收到外卖后,在用餐过程中发现食物掺杂
异物并且变质,我们该如何
处理?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外卖食物中掺杂异物引起的
餐饮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当庭获得全部赔付款。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原告陈某使用某外卖点餐平台订购了一份外卖,共计支付84元,其中有一份菜品是海鲜花甲。陈某在食用过程中,发现有几个花甲里夹满泥土,且部分花甲严重变质,故不敢再食用剩余菜品,遂拍照留证,并立即与某外卖平台登记的商家进行沟通解决。商家对菜品里异物、食物品质问题均不予认可,亦认为食品货源没问题,对陈某的退款和赔偿要求置之不理,反称是陈某故意讹诈。经双方协商未果,陈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
法官调解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陈某提供了当天餐品的照片以及双方协商记录,认定商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商家赔偿。商家则辩称,自己证件齐全,非小作坊且进货渠道、食物来源和检验证明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原告所点的餐品“花甲”为壳类浅海生物,食品加工是带壳焯水后带壳炒制,壳内是否有泥土或异物无法得知,不认可赔偿请求。
为高效化解矛盾、解决纷争,承办法官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向商家释法明理,强调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商家有义务确保提供的食品是安全且卫生的,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同时,法官也耐心劝解原告,希望其能够对赔偿金额做出让步。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被告认识到自己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不足,承诺以后会更加注意食品安全卫生,确保消费者的用餐安全,并表示愿意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陈某对商家的补偿方案和态度表示满意。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由商家赔付陈某500元,并当庭一次性支付完毕。双方握手言和,陈某也撤回起诉。陈某通过此次经历明白了消费者权益的保障需要依法进行,同时也让他更加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商家也表示,在今后经营中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同时注重与顾客的售后沟通,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法官说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卖订餐凭借其方便快捷、种类丰富等优势,已逐渐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消费方式,但外卖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隐患问题客观存在,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风险也远大于传统餐饮服务行业。外卖餐饮行业从业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遵守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行业从业准则,禁止和杜绝生产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
消费者在食用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异物,应保存相关证据,如网络订单凭证、支付凭证、就餐过程录像、与商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外卖平台、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维权也应遵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如果无中生有、恶意索赔,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