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立“以食品安全为荣、不安全为耻”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把确保食品安全摆在生产管理的第一位,积极推进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建设。
二、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食品经营者应有的义务与职责,自觉接受监督,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做行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典范,不做虚假广告,不误导消费者。
三、构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管理制度、原料索证与验收制度、生产记录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理记录等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进行全过程监控。
四、把好原料关,从源头防止食品的污染。建立健全原料进货验收制度,不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的工业原料,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不违规超使用范围、超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生产加工源头方面的食品安全。
五、食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对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商品杜绝流通上市销售。建立完善的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消费者投诉制度。
六、食品标识应当真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使用欺诈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诚信经营,不炒作不利于食品安全、不利于市场健康、不利于社会和谐安定的“理念”和“信息”,不标示“不含”“不加”影射了食用安全的包装标识。
七、自觉接受、服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自查自律和自检自管能力。
八、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强化自律意识,倡导合理消费,理性消费。加快转变经营方式,满足节俭消费需求。
九、秉承诚信原则,提高服务水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消费者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
十、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尽责任和义务向消费者传播、普及食品安全的科普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走出食品安全误区,有效促进消费,推进我市食品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五一假期期间,让我们携手共筑食品安全防线,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美味的食品,共同迎接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太原市食品安全学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