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境不合格食品品类分析
通报的进境不合格产品中水产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焙烤食品通报批次较多,分别为179批次、113批次、92批次。进境不合格产品品类占比见图1。
图1 进境不合格产品品类占比图
2. 进境食品不合格原因分析
未准入境食品涉及的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标签标识不规范、货证不符和资证问题,分别为211批次、171批次和75批次。详细不合格原因分类数量见图2。(低于5批次的不合格原因归为其他)
图2 进境食品不合格原因数量统计图
3. 进境口岸分析
上述不合格产品进境口岸主要集中在广州、天津、上海、深圳、青岛、湛江等城市,以上城市不合格产品数量均超过50批次,各进境口岸查获不合格产品数量详见图3。
图3 进境口岸分析图
4. 进境不合格食品产地分析
第一季度共查获来自46个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其中,不合格批次数较多的产品产地是日本、美国、澳大利亚、韩国、厄瓜多尔和泰国,均超40批次,详见图4。(不超过6批次的均归为其他)
图4 进境产品产地分析图
5.总结
从进境食品抽检情况来看,几乎所有品类的进口食品,均有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其中水产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焙烤食品占比较高,不合格原因主要为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货证不符和资证问题等。作为境外食品生产商、进口贸易商,必须严格遵守我国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掌握法规与标准条款要求,必要时进行合规咨询,保证进口食品符合国内的法规和标准要求。作为食品经营销售者,应履行商品进货查验义务,加强产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方面的合规审查,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