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善申请计划进口用于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原材料和用于外汇收购的原材料的流程:扩大了计划进口的申请范围,包括注册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专业分销和销售企业的企业申报进口的、食品药品安全部认为安全的用于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原材料(不包括水产品),提交食品药品安全部认可的外国测试和检验机构的测试和检验报告的项目,以及用于收购外汇以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并明确了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2. 对来自中国的芸豆、黍、红豆、柿子、牛蒡、南瓜实施精密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
3. 根据消费期限标示制度的实施对本标准中的部分措辞进行修改。
4. 将首次精密检查的农药检查项目由 113 个调整为 128 个项目。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