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等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第8号,以下简称《公告》),按照省局工作安排,吕梁市局从四月底起稳步组织开展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排查整治规范优化专项行动,督促食品生产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食品标签标识完整、真实、规范,杜绝违规标注、虚假宣传等问题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督促全市食品生产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进行合规标识标注,倡导鼓励食品生产者依照《公告》优化预包装食品标签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力争全市规上食品生产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优化率达 100%、小型企业优化率达80%以上,微型企业和小作坊能优尽优。
行动重点任务包括:一是规范标签标识标注。标示要素要完整,标示内容要真实,标示方法要规范,重点食品标示符合相关要求,特殊食品标签标识符合规定。二是优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相关标识做到醒目全面,标准易懂,分别标明,标注食品到期日,同时鼓励企业改进喷码等技术设备,确保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注内容持久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