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第248号和249号令,自2022年1月1日起,向中国出口食品必须在中国海关总署注册。
向中国出口食用油、油籽、馅料糕点产品、食用燕窝及相关产品、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新鲜和脱水蔬菜、干豆、植物物种、坚果和种子、干果、未烘焙咖啡和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不包括乳基配方)、功能性食品、蜂产品、水产品(包括农产品)、动物产品和动物饲料以及牲畜动物的企业需要申请中国海关总署许可证才能将其商品投放到中国市场。
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5日,1550家企业和工厂的3092份申请通过缅农灌部农业司(2935份申请)、缅农灌部渔业司(134份申请)、缅农灌部畜牧兽医司(14份申请)和缅卫生和体育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份申请)转发至中国海关总署。
截至2024年5月3日,共有1029份申请成功在中国海关总署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