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源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沙县小吃;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35号院4号楼1层108)擅自拆除洗肉池、洗菜池、洗手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北京东关豪大士林小吃店(招牌:士林鸡排;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燕平家园14号楼14-9号1-2层〈1层〉)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功亮小吃店(招牌:东北家常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魏窑村49号院01〈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小辛庄回味香小吃店(招牌:淮南牛肉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19号-3〈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供稿单位:餐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