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饮料7大类食品907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5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超限值、污染物超标的问题。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西安三桥新街分公司销售的好迪葵瓜子EA(原味),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陕西大旺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西乡县杨河镇黄池南茶厂生产的湘田+图形牌西乡绿茶(炒青绿茶),1批次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神木市哈哈香油食品门市销售的标称陕西神木市哈哈香油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呀香+图形牌芝麻调和油,1批次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西安市莲湖区艳丽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西安市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胖+图形牌香辣花生,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标称陕西九州汇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浩大牌食用植物调和油(芝麻调和油),1批次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大荔县羌白镇荷花廉超市销售的标称大荔县安仁建军蜂业经销部生产的大力老成蜂蜜牌枣花蜜,1批次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七、汉中乐友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荞麦面粉,1批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