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行动围绕“特供酒”全链条展开排查,充分应用食品生产流通、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多元监管“工具箱”。一是加强生产源头检查,对辖区内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查看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是否生产或委托生产“特供酒”;二是强化经营环节排查,以大中型超市、烟酒专卖店、酒类小经营店、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小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深入开展排查,查看销售场所、仓库是否贮存、销售“特供酒”;三是严查酒类广告宣传,对各类广告主体开展排查,对相关场所、宣传材料等逐一进行现场检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检查酒类食品小作坊8家,检查酒类经营者28家,未发现销售特供酒、内部接待酒、侵权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加强社会监督,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