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主要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粽子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农贸市场、商超、小作坊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环节,严查经营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是否落实,存放设施是否符合储存条件,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健康体检,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内容是否标注在醒目位置,是否易于辨认等。检查要求各类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粽子流入市场,做到明码标价,签货对应,坚持守法诚信经营。
同时,执法人员对重点品种的粽子进行了抽样检验,排查风险隐患,确保粽子质量安全。并对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生产经营者积极学标用标,共同遏制过度包装现象,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拒绝过度包装,大力弘扬节俭风尚。
下一步,该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保障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