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聚焦赶集市场、小食品销售店等经营场所,重点检查散装食品的进货途径、保存条件、标识标签等,做到“四必查”,即查看食品经营证照情况,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查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从事接触散装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操作时落实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等防控措施;查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留存进货凭证、各项记录不齐全的情况;查看对散装食品是否在容器、外包装上标示出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拆包或分装日期、贮存条件、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信息。
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6家,现场督促整改问题5个,切实规范了辖区销售领域散装食品标签的使用和管理,有效保障了群众食品消费安全。